西财行知院发〔2019〕26号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校园网账号申请及注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分院(部):
为了规范校园网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安全,落实上网实名认证,保障校园网安全运行,经研究,特制定《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园网账号申请及注销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入网登记表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校园网账号申请及注销
流程图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2019年10月12日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校园网账号申请及注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园网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安全,落实上网实名认证,保障校园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二条 校园网账号申请及使用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或在校学生,且该账号必须用于正常教学、办公以及学习等合法用途。
第三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园网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承诺使用该账号上网不得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用该账号从事非法事项,或转借他人用于违反规定事宜。
第三章 申请办法及流程
第五条 人事处新入职教职工统一按人事处报到流程单到信息中心登记,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实名认证后由信息中心分配上网账号。
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和临时申请的上网账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入网登记表》,申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实名认证后由信息中心分配上网账号。
第七条 后勤工勤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上网账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入网登记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实名认证后由信息中心分配上网账号。
第八条 学生办理校园网账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园网实名登记表》,由校园通讯服务中心办理。
第四章 注销办法
第九条 离职教职工统一按人事处离职流程单到信息中心登记核实,注销校园网账号。
第十条 各部门申请的账号注销,在《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入网登记表》上备注注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注销。
第十一条 后勤工勤人员离职账号注销,在《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入网登记表》上备注注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审核后统一注销。
第十二条 学生校园网账号,在其毕业后统一由校园通讯服务中心关闭注销,若有留级等特殊情况的,注销后重新办理实名认证即可。
第五章 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校园网账号必须实名认证使用,校园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规定的,信息中心有权关闭和注销账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入网登记表
部门: 日期: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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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中心制表
备注:办公有线网络拨号上网用户名和无线网络账号名相同,密码为身份证的后六位。已开通无线网络标示XCXZ-Mobile、XCXZ-Unicom、XCXZ-Office。
附件2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园网账号申请及注销流程图
抄送:董事会,档(2)。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201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