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网的运行、使用和管理,促进校园网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校园网的建设,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我院各部门和用户的计算机互联,旨在为我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先进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促进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校园网的服务对象是我院广大师生,因此学院内各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均可申请入网。
第四条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中心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接入部门和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六条接入部门和用户须对所提供的上网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七条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等。
第八条接入部门和用户有义务向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中心报告校园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其进行警告、罚款、停止网站链接、终断网络连接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中心。
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中心
2016年11月20日